新品上市 不锈钢期货合约及细则介绍

发布时间:2024-07-01

  不锈钢期货自2019年9月25日(周三)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每周一至周五,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1:0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涨跌停板幅度为±6%。第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基准价的±12%。

  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标准仓单6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1)、用于实物交割的不锈钢,质量应当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要求的06Cr19Ni10,或者JIS G 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SUS304,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表面质量技术要求。

  (2)、每一标准仓单的不锈钢,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或者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品牌,且应当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3)、每一标准仓单不锈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牌号、同一宽度、同一厚度和同一边部状态的商品组成。

  用于实物交割的不锈钢,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者交易所认可的指定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指定品牌,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每批不锈钢应在生产日起的45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库标准仓单。每一仓单的不锈钢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五日。每一仓单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360天内,以其中不锈钢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且有效期应当覆盖该次交割的第五交割日。

  每一厂库标准仓单的不锈钢生产日期应不早于仓单注册日前的45天。每一厂库标准仓单的不锈钢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五日。每一厂库标准仓单的有效期限为仓单注册日起的315天内,且有效期应当覆盖该次交割的第五交割日。

  (4)、可交割的不锈钢厚度公差应当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或者符合JIS G 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要求,且不允许正公差。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所根据不锈钢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当不锈钢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当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3)、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以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1)、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各品种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单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2)、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与投机交易的持仓实施分类管理,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不受投机头寸持仓限量的限制。

  (3)、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

  (4)、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不锈钢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12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当是12手的整倍数。

  国贸期货资深分析师,镍、不锈钢期货研究员。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硕士,厦门大学生物工程与统计学双学士。专注于镍、不锈钢领域的研究,善于利用跨专业背景对宏观经济及品种产业链进行综合分析,熟练运用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商品自身特点把握品种走势方向,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与交易策略。